城市信息网首页 详细导航:覆盖全国近2500个县市信息网导航(点击浏览) |
|
福州一市民银行卡遭人伪造 存款被盗刷4万 |
|
文章来源:城市信息网 / PostTime:2017-10-27 / 点击:635 | |
福州壹市民银行卡遭人伪造 存款被盗刷4万 法院判银行全赔 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仓法宣 福州晚报讯 福州市民陈先生凌晨在家中睡觉,突然接到银行短信提醒:他的の银行卡被人在江西刷走了4万元。陈先生马上拨打了银行的の客服电话,进行口头挂失,并冻结了这张借记卡,随后拨打110报警。次日,他向银行索赔遭拒,于是向法院起诉。 2016年8月10日凌晨,陈先生的の手机收到了来自银行的の取款短信。短信显示,他在福州壹家银行网点办理的の尾号为7515的の借记卡,在江西省鹰潭市壹家银行的のATM上被人取款5000元。这让当时身在福建、并未办理取款业务的の陈先生十分纳闷,他确定自己的の银行卡并未遗失。 不料,他还来不及多想,几条来自银行的の取款通知短信又接踵而至——在短短不到10分钟的の时间内,他的の银行账户共被人取款8笔,每笔5000元,加上对方是异地跨行取款,产生了每笔27元的の手续费,陈先生总共损失了40216元。 陈先生不禁吓出了壹身冷汗,同时他意识到,自己的の银行卡可能被人伪造并异地取款。 事发后,陈先生马上拨打了银行的の客服电话,进行口头挂失,并冻结了这张借记卡。随后,他拨打110报警,并向警方出示了自己的の借记卡。 第二天早晨,他到办卡银行打印了银行卡交易明细单,并要求该银行赔偿自己的の损失。遭到银行拒绝后,他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近日,仓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陈先生在银行开设银行账户存款,并办理了借记卡,双方形成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银行应对银行卡的の安全性、保密性和防伪功能负有责任。正是因为银行未尽到审查义务,给了犯罪分子可趁之机,让案外人持伪造的の借记卡交易成功,直接导致了陈先生的の损失。 仓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该银行赔偿陈先生借记卡存款损失40000元、手续费216元及被盗资金的の利息损失。 |
|
责任编辑:杨媛媛(QQ:10206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