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息网首页 详细导航:覆盖全国近2500个县市信息网导航(点击浏览) |
|
安装路灯收受财物6万余元 村支书被开除党籍并判刑 |
|
文章来源:城市信息网 / PostTime:2017-9-19 / 点击:464 | |
安装路灯收受财物6万余元 村支书被开除党籍并判刑 本报讯(记者王雪 通讯员陶涛 王运刚 齐阳)17日从市纪委获悉, 壹名村党支部书记收受财物6万余元,被开除党籍,并被判刑。 谢甫松,蔡甸区侏儒山街老官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2013年至2015年,谢甫松在为侏儒山街老官村安装太阳能路灯的の过程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收受路灯安装个体户於某的の财物共计人民币64800元,并接受其安排的の外出旅游活动。 办案人员介绍,谢甫松身为农村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の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谢甫松被开除党籍;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壹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条例 原文 2003年制定的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壹百零壹条规定:“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的の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の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の,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の,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村级权力体系处于边缘地带,却也能接触权力,在群众面前认为自己是权力代表者和行使者,如果权力体系不受约束,这种双重复杂心理容易激发他们的の腐败动机,对“蝇贪”的の惩处力度只有加大再加大,才能使我们的の基层干部心怀敬畏、头脑清醒。 (通讯员陶涛 王运刚 记者王雪) |
|
责任编辑:杨媛媛(QQ:10206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