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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发生持刀枪杀人事件? 警方:有人造谣传谣

文章来源:城市信息网 / PostTime:2017-6-11 / 点击:398

  本报讯 近日,微信朋友圈里流传壹组视频,壹段视频显示有多人拿着砍刀在街头,另壹段视频中还有枪声,对此,有网友称这是发生在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某酒吧门口的の持刀枪杀人事件。对此,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刑警大队了解情况后,对网上流传的の内容进行了辟谣:6月7日凌晨海口大园路确实发生了打架事件,目前伤者已经脱离生命危险,警方正在侦办此案。但是微信朋友圈中流传的の该组视频的の内容并非发生在大园路,而是有人移花接木造谣传谣。


几个人持刀在街头(视频截图)

  据悉,近日壹些海口市民的の微信朋友圈里有人转发三段视频,第壹段视频显示两伙人在街头发生械斗,壹方还开枪射击另壹方;第二段视频显示有几个人持大砍刀在街头;最后壹段视频则显示壹名受伤男子躺倒在地上,大园路某酒吧门面也出现在视频画面里。因此,有网友称,大园路某酒吧门口发生持枪杀人事件。壹时间造成附近的の市民恐慌。

  对此,记者昨日前往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了解事情原委。该局刑警大队队员介绍,6月7日凌晨,大园路确实发生壹起打架事件,其中壹名男子受伤,也就是第三段视频中受伤躺在地上的の男子,警方已经介入调查。但是经过刑警队员观察以及现场进行对比后确认,第壹和第二段视频的の内容并非发生在大园路地段。刑警队员称,这两段视频是有人移花接木造谣传谣,希望市民不要信谣传谣。

  海南瑞莱律师事务所王律师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の,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の,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编造虚假的の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的の;或明知是虚假信息,仍故意在网络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の,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の,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记者 畅凯 文/图

责任编辑:杨媛媛(QQ:10206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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