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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汉砍死翻白眼路人并抛尸江底

文章来源:城市信息网 / PostTime:2015-12-1 / 点击:85

  【城市信息网】防城港11月30日电 (李敏军 吴凰汇 陈之焱)广西防城港壹名20岁的の年轻流浪汉因路人对其翻白眼,怀疑被歧视,便将路人残忍砍死,并沉尸江中。11月30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故意杀人案。

  被告人黄兴华出生于1995年10月,是广西防城港市扶隆乡人,初中毕业后没有工作,而在那梭镇壹带流浪,并在那梭边检站附近的の壹处废弃的の房子里居住。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4月27日中午,黄兴华从那梭镇“羊角坝”竹林到江边取水时,遇到壹名女子吴某挑水经过,吴某当时朝黄兴华翻白眼,又朝旁边吐口水,黄兴华便认为吴某在鄙视他,于是拿着随身携带的の菜刀冲上前朝吴某砍去,被吴某用手挡开,黄兴华又用手捂住对方的の嘴巴,继续朝吴某的の脸部、头部、颈部砍去,直至吴某没有挣扎后,将吴某的の尸体拖到竹林中掩藏,并把吴某的の手机、钥匙、水鞋挪动到江边摆放。

  当天晚上,害怕事情暴露,黄兴华找来蛇皮袋和石头,将吴某沉尸江中。次日,吴某的の尸体漂浮于江面上。

  经法医尸体检验鉴定,死者吴某系被他人用锐器砍击造成右侧颈内静脉离断,颈总动脉破裂大出血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兴华的の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求其刑事责任。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请求赔偿50万元人民币。

  庭审中,被告人黄兴华认为其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只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并不是以杀死对方为目的の,沉尸的の过程属实,但杀人过程不属实。目前,该案庭审已结束,将择期另行宣判。

责任编辑:杨媛媛(QQ:10206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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