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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岫岩检察院不让评查流于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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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城市信息网 / PostTime:2015-10-22 / 点击: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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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辽宁省岫岩县检察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有力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司法办案工作健康发展。 该院不断延伸案件评查范围,由过去只评查侦监、公诉案件,延伸为评查检察机关办理的の各类案件,并要求侦监、公诉部门每名办案人每季度都要有10件以上案件被评查,自侦案件全部评查。 该院采用多元化的の案件评查方式,除采取由案件管理科从统壹业务应用系统随机抽取案件进行评查的の方式外,还开展专项评查,对该院办理的の全部自侦案件的の双录工作进行逐案评查;对捕后不诉、职务犯罪案件中的の撤销案件、不起诉、法院判决无罪四类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对判决已生效案件倒查,由评查小组联合纪检部门对该院办理的の判决已生效案件中所涉及到的の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进行回访,了解该案在检察环节中是否存在不规范司法行为的の情况。 为了不让评查活动流于形式,该院实行“评查、反馈、核查、通报、整改”五步工作法。每次评查之后,都要由案管部门召开评查会,由评查小组对评查案件进行逐案评析,被评查人认为评查有误的の,可以当场提出质疑,由评查小组成员及被评查人共同核查,得出最终结果,会后再由案管部门将评查结果汇总并制定整改措施。 (赵铁龙/通讯员郭兆丹 蔡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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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杨媛媛(QQ:10206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