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信息网首页 详细导航:覆盖全国近2500个县市信息网导航(点击浏览) |

|
四川规定省直机关差旅费:住宿每天300超支自理 |
|
| 文章来源:城市信息网 / PostTime:2014-2-25 / 点击:85 | |
|
每天伙食补100元 应自行用餐 我省确定省直机关差旅费报销标准 住宿费:省级每人每天省内限额750元;厅局级每人每天省内限额430元;其余人员每人每天省内限额300元 交通费:除省级、厅局级职务人员外,其余人员乘飞机须选乘经济舱;轮船选乘二等舱;火车选乘硬座或硬卧 公杂费:省内每人每天50元,省外每人每天80元 日前,省财政厅发布《四川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省直机关公务员出差产生的の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的の报销标准,并要求各部门严格控制差旅费,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住宿费方面,省级和厅局级出差人员每人每天省内住宿费限额分别为750元和430元,其余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出差至省外则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标准。 交通费方面,除省级、厅局级职务人员外,其余人员出差乘坐飞机须选乘经济舱;轮船须选乘二等舱;火车须选乘硬座或硬卧等。 伙食费方面,省内除三州地区外壹律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三州地区按每人每天120元标准执行。《办法》特别强调,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壹安排用餐的の,应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 公杂费是指公务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の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费用。省直机关出差人员按照省内每人每天50元,省外每人每天80元进行补助。《办法》明确,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出差的の报批程序,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の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记者 陈岩) |
|
| 责任编辑:杨媛媛(QQ:10206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