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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对7行为8场所开展百日严打 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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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城市信息网 / PostTime:2014-2-20 / 点击: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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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信息网】杭州2月19日电(记者 李飞云)18日下午,记者从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の“全省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继2013年下半年浙江省食安办开展的の“强网清源”集中行动之后,今年浙江预计将出动30万以上人次,重点打击七类行为、八类场所及品种,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 “强网清源”浙江取缔无证无照2922家生产单位 浙江省食安办专职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卢永福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浙江全省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没有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的の食品安全事故,2013年“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32.24万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8.53万家次,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隐患5962个,取缔无证无照2922家,查处违法行为2995起,移送公安部门涉嫌犯罪案件46起等,形成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の强大威慑力。 “从去年查处的の病死甲鱼回流餐桌、回收使用劣质卤味、甲醛加工牛血等壹系列案件看,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制意识淡薄、缺乏社会诚信,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卢永福说,影响食品安全的の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因此,对食品安全的の违法犯罪行为仍然要保持严惩重处的の高压态势。 为进壹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浙江省政府决定于今年3月1日至6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 七类行为八类场所为重点打击对象 卢永福在新闻发布上解释说,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重点打击七类行为是:(1)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滥用添加剂、着色剂等物质,如在蔬菜水果茶叶竹笋上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等行为;(2)私屠滥宰生猪、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3)滥用食品添加剂,如凉粉凉皮等滥用含铝添加剂等行为。(4)用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の物质处理食品,如用甲醛加工食用血产品、用罗丹明B染色花生米、用吊白块加工米面制品等行为。(5)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如以废弃油脂为原料加工制作食用油以及以此类食用油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等行为。(6)将回收食品作为食品生产原料行为,如过期卤味、糕点等重新回收加工等。(7)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如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の禽畜肉加工肉制品,非法收购、销售病死及死因不明甲鱼等行为。 此外,重点检查八类场所及品种有:(1)无证无照小作坊;(2)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区域;(3)冷冻食品仓库;(4)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及其周边区域:(5)屠宰场所;(6)农贸市场自制食品;(7)学校周边的の低价劣质食品;(8)餐饮单位使用的の食用油、肉类制品。 “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の;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の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の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の;壹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卢永福如是说。(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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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杨媛媛(QQ:10206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