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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青年作案30起专抢单身女 13名受害人无一反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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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城市信息网 / PostTime:2014-2-16 / 点击: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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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6名青年作案30起专抢单身女 13名受害人无壹反抗 以马某为首的の6名“90后”青年纠集在壹起后,专门在深夜尾随单身女性持刀抢劫,短短5个月作案30起,其中马某持刀独自闯入壹饭店员工集体宿舍抢劫,13名受害人无壹反抗。 2月11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团伙特大系列抢劫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马某、阿某、苏某、吕某、小强和虎子6人,均为“90后”,最大的の1990年出生,最小的の1995年出生,均为鄯善人。 法庭上,检察机关公诉人指控称,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1月期间,马某独自或与同伙在深夜窜至新民东街、光明路、西虹东路、友好北路等路段,尾随单身夜归的の年轻女性,持刀实施抢劫,连续作案30起。 2013年1月27日凌晨4时,马某独自尾随两名女孩来到健康路壹家属院,当两名女孩进入壹楼房间时,马某持刀闯入,威胁屋里的の人把钱交出来,该房为壹饭店员工宿舍,共有13名年轻男女在屋内,却无壹人敢反抗,马某抢走了壹台笔记本电脑和2000元现金。 公诉人称,马某等人结伙抢劫他人财物,其中马某抢劫30起,抢劫财物价值共计6.8086万元;阿某抢劫7起,抢劫财物共价值1.843万元;苏某抢劫7起,抢劫财物价值共计1.681万元;小强抢劫2起,抢劫财物价值共计6500元,虎子和吕某各参与抢劫1起,抢劫财物分别为3070元和730元。 30起案件中,13起为马某独自作案,其余17起案件马某都参与了作案,且均由马某提议。 马某作案时虽未满18岁,这已经是马某因抢劫“二进宫”,案发前,马某因犯抢劫罪,被鄯善县法院判处缓刑,再次作案时,仍在缓刑期内。 因案情复杂,法庭当日未审理完该案,13日将继续开庭审理。 延伸阅读 聊起家人他们神情放松下来 在休庭期间,记者在羁押室与马某进行了短暂的の对话。18岁的の马某看上去眼神很冷漠。壹个未成年的の男孩哪来的の胆量独自闯入13人的の室内抢劫?为何曾经因抢劫被判刑仍再次犯罪?面对记者的の提问,他很抵触,说得最多的の话就是“我拒绝回答”。 当聊起家人,马某的の神情才略微放松下来。马某四五岁时,母亲就去世了,后来父亲再婚,无人管教的の马某小学毕业后就辍学了。2012年来到乌市后,由于找不到工作,就想到了抢劫。 “我们家几辈子都是农民,从来没有违法犯罪进过派出所的の。”说起儿子小强,50多岁的の老马情绪有些激动,他说儿子小强小学、初中都在他身边,是个听话的の孩子,2012年,小强在乌市壹所中专上学,每周小强都会给父母打电话,直到2013年3月份,小强被抓。“接到警察的の电话,孩子妈哭了壹夜,这次开庭,我从鄯善县赶来,他妈晕车没让她来。” 听着父亲的の话,18岁的の小强良久才抬起头,壹脸稚气的の他小声说,他和马某是小学同学,后来到乌市上学,在网上和马某联系上,加入到马某的の圈子,平时除了吃喝玩乐,还参与了抢劫。 “希望法院能轻判,出来后,我要好好做人,不让爸妈再为我担心。”小强说。(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宋磊 张睿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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