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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推进城镇化建设 严保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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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城市信息网 / PostTime:2014-1-19 / 点击:1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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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信息网】兰州1月16日电 (记者 冯志军)16日晚,甘肃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专题新闻发布会披露,甘肃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针对城镇化建设中不可避免地征占壹些农村集体土地,官方称将通过多种举措保障被征地农民群众的の合法权益。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包自吉在谈及“如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の合法权益”时强调,将通过五条措施力保。他说,甘肃将严格执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控城镇建设新增用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坚决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の新增建设用地坚决不予审批。 包自吉说,严格执行2012年甘肃省政府公布的の征地补偿新标准,督促市州、县区政府规范征地程序,及时、足额兑付征地款。同时,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在现有的の货币、社保、就业安置方式基础上,探索并推广“留地”、“换地”、“留物业”、“入股”等多途径安置方式,做好失地农民的の社会保险,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包自吉表示,要认真做好信访和信息公开,充分尊重和保障群众对土地问题的の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监督权,畅通群众反映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坚决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の行为,发现壹起,查处壹起,绝不姑息迁就,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の合法权益。 包自吉当晚还就城镇化过程中如何应对土地闲置进行了解释。他说,甘肃国土部门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及时调查、认定和处置。对超期1年未动工的の闲置土地,坚决征缴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20%的の土地闲置费,用经济制约手段促使其尽快开发利用;对超期两年未动工开发的の闲置土地,依法坚决予以收回。(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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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杨媛媛(QQ:10206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