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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出台政策进一步提高劳模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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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城市信息网 / PostTime:2014-1-19 / 点击: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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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大幅提高劳动模范待遇 记者昨天从省总工会获悉,今年起我省大幅提高省以上劳模待遇。其中,省劳模春节慰问金由每人500元调整为1000元;全国劳模荣誉津贴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300元;省劳模荣誉津贴也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200元。 省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标准,将由每人3000元提高到5000元。我省将对离退休并保持荣誉的の省以上企业劳模发放荣誉津贴,对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的の省以上农民劳模发放荣誉津贴;荣誉津贴不计入低保收入,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劳模所在单位解决,农民劳模和破产、改制、特别困难企业劳模所需资金,由劳模所在地方财政解决。 目前,我省省以上劳模合计19000多人。为提高劳模待遇,省级财政专项支出也随之增至约2600万元,居全国各省首位,省以下各级地方财政将增支三四千万元。(吉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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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杨媛媛(QQ:10206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