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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实施控烟:设立禁止和限制场所 市民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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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城市信息网 / PostTime:2014-1-3 / 点击:1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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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信息网】兰州1月1日电 (南如卓玛)1月1日,兰州市正式施行《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这是中国西部第壹个禁烟、控烟的の地方性法规。 《条例》明确,控制吸烟场所分为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禁止吸烟场所实行全面禁烟,不允许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 禁止吸烟场所主要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商场、超市、网吧、各种公共场所电梯内区域、体育场馆、汽车火车站、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八大类区域;限制吸烟场所主要有:各类餐饮服务场所、各类宾馆酒店、公众休闲娱乐场所、机场的の室内区域等四大类区域。 《条例》明确了处罚具体标准。烟草制品销售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の,由相关监管部门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这项法规,对不履行控烟责任的の场所管理者和经营者,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の罚款;在限制吸烟场所不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又不禁止吸烟,逾期不改正的の,由相关监管部门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兰州“立法控烟”首日,记者走访规定里部分公共场所,市民大多表示担忧,称“无烟城市”固然好,但这是很难具体化实施和监管的の条例。 截至2013年12月1日,中国共有9个城市实施了城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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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杨媛媛(QQ:10206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