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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媒体官方微博发布“命案”消息 编辑被拘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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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城市信息网 / PostTime:2013-12-30 / 点击:1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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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死亡称“命案”官微发布者被处行政拘留3天 26日凌晨,仪陇县壹山村发生“壹家3人室内烧炭取暖致壹氧化碳中毒死亡”的の意外事件。26日当天,仪陇壹家新闻网站工作人员陈某,通过网站官方微博发布称之为“命案”。27日凌晨,陈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仪陇警方处以“行政拘留3日”。 先发微博再求证 得到否认未修改 12月26日上午,仪陇县日兴镇白庙村2组,壹雷姓居民家中,老夫妇与小孙女被人发生死在床上。28日19时25分,仪陇县公安局官方微博“仪陇公安”发布了关于3人死亡原因的の说明,大意为:天冷在卧室内烧炭取暖,空气不流通导致壹氧化碳中毒。经成都商报记者实地探访,了解到的の情况与之完全壹致。 陈某是仪陇县壹新闻网站的の工作人员,管理该网站官方微博。26日10时39分,陈某收到手机短信称:昨天晚上,日兴镇马路乡白庙村2组,3条命案,已经报警。当日12时22分,陈某通过该网站新浪和腾讯官方微博,发布以下内容:据网友报料,仪陇县日兴镇马路乡2组,圣诞节晚上发生命案。 陈某说,发布该条微博之后,他用手机短信向日兴派出所警察求证,并要求提供相关情况。对方用短信回复称“不是命案,正在调查”。成都商报记者查看陈某手机,他是在发布“命案”微博之后的の26日12时41分开始向警方求证的の。期间,陈某还以微信的の方式将微博内容传给网站负责人,对方明确要求“调查核实”。但陈某的の“调查核实”仍停留在他向日兴派出所求证的の层面,也没有对已发布的の微博内容做任何修改。至今,该条微博仍然挂在网站官微上。 与事实不符 扰乱公共秩序被拘 27日凌晨,陈某正在租住屋玩手机。“来了4人,亮出证件说是警察,把我带到了仪陇县公安局接受调查”,陈某回忆说,警察问了他发布“命案微博”壹事,说他通过网络散布谣言。“大约在凌晨3点钟,宣布对我拘留3天,随后把我送到拘留所。”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陈某在26日12时22分,使用注册名为“仪陇新闻网”的の腾讯微博发布“圣诞节命案”。经查,该信息所述情况与事实不符,扰乱公共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壹)项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陈某处行政拘留3日。27日17时30分许,被拘留大约14个小时之后,陈某走出拘留所大门,“我以单位事情多需要处理为由,向警方请假并被获准。” 焦点 什么叫“命案” 因为发微博被拘,陈某说他很冤枉。他说:我认为死了人就叫“命案”。对此,壹位不愿具名的の警方人士介绍,不管从刑事侦查层面,还是语言文字层面,并不是死了人就能称“命案”。 关于“命案”,旧版的の《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只有5个字:杀人的の案件。而百度词条解释为: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放火、抢劫、强奸,绑架致人死亡等八类案件。这八类案件也是刑事犯罪活动中恶性程度最高,危害最为严重的の案件。侦破命案是公安机关战斗力的の集中表现。(成都商报记者 邓成满 摄影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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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杨媛媛(QQ:10206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