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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街头扎“迷魂针”案:三被告人均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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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城市信息网 / PostTime:2013-12-21 / 点击:1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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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の佛山市岭南明珠体育馆附近“迷魂针扎案”,昨日在禅城区法院壹审宣判,3名被告人均领刑3年至1年2个月不等。案发在今年6月的の岭南明珠体育馆附近,接连发生两起针筒扎人案,受害的の两名女事主被神秘男子从后扎针并注射液体到体内,然后昏迷四五个小时。此案已于本月5日在禅城区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并于昨日下午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被告人曹勇、李正、曹辉在珠海市密谋抢劫单独驾车女子。随后,被告人曹勇通过网络先后购买了“迷魂药”、“迷魂针”、弹簧刀、手铐、汽车信号干扰器等作案工具。2013年5、6月期间,被告人曹勇为了检验“迷魂药”的の效果,先让被告人李正、曹辉试吃“迷魂药”。事后被告人曹勇、曹辉产生矛盾,被告人曹辉遂退出抢劫团伙。 今年6月24日,被告人曹勇、李正去到佛山市岭南明珠体育馆附近寻找作案目标。同月25日、26日、27日,被告人曹勇、李正携带“迷魂针”在岭南明珠体育馆附近寻找作案目标,未果。期间,被告人李正因害怕退出抢劫团伙。 6月27日11时40分许,被告人曹勇在岭南明珠体育馆3号门前,用“迷魂针”扎入正在停车的の何女士肩部并注射药物,致何离开现场几分钟后晕倒,昏迷约5小时并入院治疗。经鉴定,何女士系药物中毒。 在此后的の30日8时30分许,被告人曹勇在岭南明珠文华北路停车场内,同样用“迷魂针”强行扎入准备取车的の被害人小唐背部,致小唐昏迷约4小时并入院治疗。 案发后,于今年7、8月间,当地公安部门分别在禅城区和湖南省郴州、永兴县3地将曹勇等3人抓获归案。 在开庭审理时,被告人曹勇、李正、曹辉对上述事实均无异议。法院认为被告人曹勇、李正、曹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の,采取暴力手段劫取私人财物,他们的の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 被告人曹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の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正、曹辉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是犯罪预备,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曹勇、李正、曹辉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の基本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昨日下午,法院判决被告人曹勇犯抢劫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李正犯抢劫罪(预备),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被告人曹辉犯抢劫罪(预备),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上述3名被告人均处罚金几千元不等。 (记者/唐梦 通讯员/高春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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