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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刑事法制高峰论坛”在深圳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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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城市信息网 / PostTime:2013-12-14 / 点击:221 | |
![]() 2013互联网刑事法制高峰论坛12日在深圳举行。 郑小红 摄 【城市信息网】深圳12月12日电(记者 郑小红)清华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实验室副研究员诸葛建伟12日在此间表示,国内网络安全监管部门与执法部门有必要建设全面而广泛的の地下产业链监测体系,并且通过立法手段确立对个人信息与网络资产的の保护法律,才能有效遏制目前中国互联网信息安全地下产业链迅速发展的の趋势。 由深圳大学法学院、深圳市检察院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中心和腾讯公司安全管理部共同举办的の“互联网刑事法制高峰论坛”12日在深圳举行。本次论坛以“互联网时代的の刑事法制”为议题,国内知名大学、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以及上海、重庆、深圳等省市的の公检法等司法部门人员,以及腾讯、搜狐等知名企业派员参会。 论坛分为“中国信息安全问题”、“网络时代刑事司法的の转型与发展”、“网络时代网络犯罪的の惩治与防范”、“网络时代的の刑法理念与刑事立法”四个单元。 据诸葛建伟介绍,中国互联网信息安全地下产业链,包括真实资产盗窃地下产业链、网络虚拟资产盗窃地下产业链、互联网资源与服务滥用地下产业链和黑帽技术、工具与培训地下产业链等四种。 北京师范大学张远煌教授认为,目前惩治网络犯罪面临着传统法律体系与网络犯罪不对称、网络案件侦破率低等问题,互联网企业应当强化刑事风险意识,勇于担当企业社会责任,积极运用先进技术防范网络犯罪,并和司法机关等进行开放式合作,形成抵御网络犯罪侵害的の合力。 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表示,网络犯罪相较于传统犯罪的の七个特殊性:侵害广泛化、犯罪场所虚拟化、犯罪行为隐蔽化、犯罪方法智能化、犯罪主体年轻化、网络犯罪的の集团化以及全球化。这些特殊性必然导致刑法法条含义的の变化,应善于从社会生活事实发现法律,合理解释刑法,以充分应对网络犯罪。(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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